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处)承担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学科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申报与建设、研究生招生教育培养、高等教育研究、高基报表、学术委员会日常运行等职能。
下设科室:发展规划科、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学院发展规划,对各项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2.负责编制对接服务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3.牵头制定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举措,负责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研究和建设工作。
4.负责研究论证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5.负责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等学校事业发展基础数据的采集上报和分析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科建设的政策法规,统筹协调全校学科建设工作,组织校内学科评估,推进学科布局优化与调整。
7.负责硕士学位点的遴选、培育、建设工作,协调做好兼职导师遴选、推荐、管理和导师队伍建设与服务工作。
8.负责研究生招录、毕业、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就业创业工作,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创新实践、资助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9.负责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以及秘书处工作。
10.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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