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山石院发〔2024〕17 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明确联培生到校报到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培生入校指南,将相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
1.联培生到校后需将以下材料提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东配楼2030房间):《研究生联合培养三方协议书》5份,《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登记表》1份,《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安全责任书》4份,《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宿舍申请表》3份。
2.联培生前往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校内菜鸟驿站对面)办理住宿和饭卡。
3.联培生前往安保处录入人脸识别,开通门禁。
4.兼职硕导于每月5日之前提交上月《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考勤表》。
5.联培生在校期间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请假审批表》。
6.联培生离校务必提前告知科技处,并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离校通知单》上交至学生工作处方可离校。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山石院发〔2024〕17 号)执行。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7396978
2024年7月1日